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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申报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9点击:

院属各系部: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发布了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详见: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mem.gov.c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研发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

2.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落实项目研究和示范经费,具备所申请项目的组织实施能力和保障条件。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要成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并事先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6.项目实施所需的研究和示范经费由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多渠道自筹。鼓励有条件的推荐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协调推动项目成果在其负责业务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

二、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科技支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须提交《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事业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障条件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8:00至5月21日17:00。

请有意向申报的系部于2024年4月26日前与科技产业部联系。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17:00前通过科技支撑管理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技术咨询电话:15110253759

4.业务咨询电话:010-84651661,010-89296396